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指南(試行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,進一步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進依法治校,根據(jù)教育部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和《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》的規(guī)定,制定本指南。 一、主動公開信息 ?。ㄒ唬┕_的范圍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依法公開的學校信息為非涉密信息,主要包括: 1.學校名稱、辦學地點、辦學性質、辦學宗旨、辦學層次、辦學規(guī)模,機構設置、學校領導等基本情況; 2.學校章程以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; 3.學校發(fā)展規(guī)劃和年度工作計劃; 4.信息公開年度報告; 5.招生章程、招生辦法、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、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渠道; 6.收費的項目、依據(jù)、標準與投訴方式; 7.財務、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,學校經(jīng)費來源、年度經(jīng)費預算決算方案,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情況,儀器設備、圖書等物資設備等采購; 8.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,校內中層干部任免、人員招聘信息,教職工爭議解決辦法等; 9.專業(yè)設置,新增專業(yè)、停招專業(yè)名單,課程開設、實踐教學學分占總學分比例等; 10.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與服務情況、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質量年度報告等; 11.學籍管理、學生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; 12.學生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(guī)定等; 13.學生獎勵與處罰; 14.學風建設情況; 15.對外交流與中外合作辦學情況,外籍教師與留學生的管理制度; 16.自然災害等突發(fā)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、處置情況,涉及學校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; 17.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規(guī)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。 (二)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目錄 根據(jù)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的要求,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目錄分為以下10類: (1)學?;厩闆r (2)招生考試信息 (3)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 (4)人事師資信息 (5)教學質量信息 (6)學生管理服務信息 (7)學風建設信息 (8)學位、學科信息 (9)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 (10)其他公開事項 (三)公開的方式 1.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網(wǎng)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網(wǎng)站(http://m.hellolibby.com/index.asp)開設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欄目,公眾可登錄互聯(lián)網(wǎng)網(wǎng)址(http://m.hellolibby.com/xxgk/index.asp),通過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,查找學校信息。 2.其他方式 學院網(wǎng)站及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媒體了解學校信息公開的有關情況。 (四)信息編排體系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數(shù)據(jù)構成:信息名稱、信息索引、生成日期、發(fā)文機構、發(fā)文字號、信息類別、主題詞、信息正文。 1.信息名稱 為信息標題。 2.信息索引 為一組22位的編碼,由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機構代碼、部門代碼、內容分類編碼、年份代碼、信息流水號、公開方式碼共計22位字符組成,具體表現(xiàn)形式為:
(1)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機構代碼13928(參見:《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代碼》),為5位字符。 (2)各部門的校內賬號代碼。 (3)目錄分類編碼,分為10類,分類編碼共2位字符,為01~10,分別為:“01”代表學?;厩闆r,“02” 代表招生考試信息,“03”代表 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 ,“04” 代表人事師資信息,“05”代表 教學質量信息,“06” 代表學生管理服務信息,“07”代表學風建設信息,“08”代表學位、學科信息,“09”代表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,“10” 其他公開事項。 (4)年份代碼,為信息生成的年份,共4位字符。 (5)信息流水號,為某部門某年產生的信息的序號,共5位字符。 (6)公開方式碼,按照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分類,分別以1、2表示,共1位字符。 [例]13928-02010-01-2013-00007-1,為學院辦公室2013年形成的第7條信息,屬于學?;厩闆r類,為主動公開的信息。 3.生成日期 為信息形成的日期,與信息名稱對應,用8位阿拉伯數(shù)字表示,[例]2013年7月10日用2013-07-10表示。 4.發(fā)文機構 為發(fā)文單位的名稱,[例]教務處等。 5.發(fā)文字號 主要指文件的文號,包括機關代字、年份、序號,[例]校辦〔2010〕10號。 6.信息類別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目錄分類。 7.主題詞 信息內容的關鍵詞。 二、依申請公開信息 除高等學校已公開的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(jù)自身學習、科研、工作等特殊需要,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申請獲取相關信息。 申請人申請的信息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:(一)涉及國家秘密的;(二)涉及商業(yè)秘密、個人隱私的(經(jīng)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);(三)正在調查、討論、審議、處理過程中的信息;(四)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;(五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。 學校依申請?zhí)峁┬畔r,除了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以外,一般根據(jù)掌握的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 目前,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學院辦公室受理申請人的現(xiàn)場或信函、傳真書面申請,暫不受理通過電子郵件、電報、電話、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(yè)務。 (一)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: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學院辦公室 辦公地址:廣州華立科技園華立路7號行政樓辦公室311 受理時間:8:30-11:30,15:00-17:00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 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2907070 傳真號碼:020-82907070 通信地址:廣州華立科技園華立路7號(郵編:510325) (二)申請?zhí)岢?br />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,應填寫《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申請表)。申請表可以在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網(wǎng)站上下載。提交申請時,應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。 《申請表》填寫要求: 1.“申請人”姓名或組織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(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號碼)、通信地址、郵政編碼等基本信息; 2.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; 3.所需信息的用途; 4.所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回復形式; 5.依法合理使用信息的承諾及申請人簽名; 6.每份申請表格限填一項申請內容。 (三)申請的處理 學校收到申請后,將對申請材料是否真實、完備的要求進行審查,對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退回,并要求申請人補正。 申請材料經(jīng)信息公開辦登記編號、信息公開辦主任擬辦、職能部門承辦、校領導審批后,由信息公開辦答復。 對申請公開的信息,學校根據(jù)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: 1.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,將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; 2.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公開范圍,但其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,如能夠作區(qū)分處理,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;如不能夠作區(qū)分處理,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 3.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 4.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非本校公開范圍的,將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,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和聯(lián)系方式; 5.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,將告知申請人。 學校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。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,學校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(tǒng)一答復。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。 (四)收費標準 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收取依申請?zhí)峁┬畔⑺l(fā)生的檢索、復制、郵寄等成本費用,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。執(zhí)行參照標準:《廣東省物價局、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?zhí)峁┱_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粵價〔2009〕203號)。申請人確有經(jīng)濟困難的,憑有關證明,可減免相關費用。 附件: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
受理號:廣州華立科技職業(yè)學院公開[ ] 號(由受理員填寫,與回執(zhí)號一致) 受理員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